第3章

作者:塞缪尔·罗森·加德纳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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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普敦宫会议及与苏格兰结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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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丽莎白一世的继承人詹姆斯一世————汉普敦宫会议召开的原因与结果——1604年3月19日下议院会议————詹姆斯一世与下议院分道扬镳的导火索————坎特伯雷大主教乔治·阿伯特————英格兰与苏格兰统一的计划

    詹姆斯一世的苏格兰人身份是他继承伊丽莎白一世王位时的一大障碍。詹姆斯一世虽然是亨利七世的后裔,但并未在英格兰长大,所以其思维方式和英格兰人不同。不过,这并不意味他没有头脑。事实上,他往往比其他人更清楚哪些事情该做而哪些不该做。不过,他最大的缺点就是做事怕麻烦,任何计划在付诸实施前本应考虑周全,但缺乏耐心的他往往会跳过这一步。此外,他还听不进去反对意见。他坚信自己有权统治英格兰。这种自信某种程度上源自其高贵的出身,但自认为拥有过人的智慧才是他自信的主要源泉。他喜欢通过论辩的方式探讨问题,但常常会侮辱那些不愿按他的思维方式看问题的人。另外,在苏格兰的经历容易让他在处理清教徒问题上产生偏见。英格兰人担心的清教独大情况在苏格兰就是事实。詹姆斯一世永远也不会忘记令他蒙羞的那一天,一位清教牧师曾在公众场合拉着他的袖子称他为“上帝的蠢臣”。

    青年时期的詹姆斯一世

    詹姆斯一世继承王位近十个月后,于1604年1月14日召集清教徒的主要领袖及国教重要主教到汉普敦宫开会,想了解清教徒希望教会做出怎样的改变。詹姆斯一世采纳了清教徒提出的一些建议,并安排专人整理这些建议的文字材料,为即将到来的议会立法做准备。但在主要问题上詹姆斯一世没有半点儿让步,国教的规章制度还得严格遵守。比如,神职人员在参加宗教仪式时必须身着白色法衣,在洗礼仪式上必须在胸前划十字,婚礼仪式上必须有交换戒指的环节。

    我们不能说詹姆斯一世的规定完全不合理。每名非国教牧师如果都按自己的方式行事,就有可能忽略会众已经习惯的某些仪式,或者加入会众比较陌生的仪式,从而冒犯到他们。但我们在这里也要指出一条自相矛盾的规定,即任何对国教不满意的教徒有退出国教并选择自己礼拜仪式的自由。但在整个国家只允许一种礼拜仪式存在的英格兰,这其实就是一条无效的规定。其实,詹姆斯一世统治时期的宗教各派都不赞成各宗教团体以各自认为合理的方式做礼拜。当时唯一的问题是,英格兰要不要出台统一、硬性规定的教会规矩,要不要让不符合规矩的传教者禁言,哪怕他们有超强的传教能力。

    遗憾的是,詹姆斯一世并不仅满足于宣布这样的教会规矩。在提到“长老”这个词语时,他突然变得狂躁起来。他说:“苏格兰长老会对待王权就如同上帝对待魔鬼一样!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谴责我,谴责枢密院,对我们的公务说三道四……我请你们留下来,请你们在向我提出要求前先待上七年,如果那时你们发现我呼吸困难,老态尽显,我也许就会听从你们的建议。但目前我要坚持上天赋予我的权力,为国尽力,努力工作……如果我确实懒得无可救药,那么你们就谴责我,而我将无话可说。”

    汉普敦宫

    清教徒们显然被詹姆斯一世的言辞激怒了,但主教们对他表达的内容还是非常满意的,尽管表达方式还有待商榷。其中一位主教甚至说詹姆斯一世就是在传达神谕。而清教徒们则大失所望,一个个拂袖而去。

    1604年3月19日召开的下议院会议并不是清教徒的专场。但会议还是希望詹姆斯一世能向清教徒做出一些让步,好让他们在基督教义的影响下洗刷掉身上的邪恶和罪孽。

    教会问题并不是詹姆斯一世与下议院分道扬镳的唯一导火索。詹姆斯一世急于将英格兰和苏格兰合二为一,但这个他自认为伟大的构想并未得到下议院的认同。议员们竟然罗列出联合后可能出现的种种危险,这让詹姆斯一世大为恼火。詹姆斯一世和下议院之间一旦出现裂痕,日后在其他事情上也很难再达成一致意见。议会休会时,二者之间的矛盾已经公开化了。

    詹姆斯一世虽然没有赢得议会支持,但仍然控制着英格兰国教。这一神职机构可以制订教规,即约束神职人员的法律,虽然这些教规并不适用于世俗民众。现在,英格兰国教强迫所有神职人员都得依照詹姆斯一世期望的统一仪式参与宗教活动。新教规出台后,大约有三百名神职人员因拒绝遵守而遭到驱逐。在宗教高压下,英格兰教会呈现出一种和平的假象。

    詹姆斯一世眼下的处境还不算危险。清教徒人口在包括神职人员和世俗民众的整个人口中只占很小的比例。如此严厉的宗教措施竟然能顺利推行充分说明了现行的仪式至少得到了大部分人的默认。但国外许多反对势力认为驱逐神职人员对宗教事业发展不利,一旦它们妄图反对英格兰王室,清教徒将会成为它们的帮凶。

    六年来,英格兰一直在推行统一的国教仪式。1610年,乔治·阿伯特[1]被任命为坎特伯雷大主教。他虽然遵守国教仪式,但在教会管理方面比较宽松,甚至对清教徒有几分同情。他管理下的教会在教规执行方面不像以前那么严格。到处可以看到随意丢弃的白色法衣,牧师主持仪式时经常会省略某些程式。不过,依法享有一定限度的自由是一回事,因护法人渎职而造成的自由则另当别论。某大主教允许的行为在另一大主教看来可能就是禁忌。

    乔治·阿伯特

    英格兰与苏格兰合并的计划推进得非常缓慢,下议院也只在1607年才做了几次无关痛痒的让步。尽管下议院表示会在将来某个时刻讨论该计划,但詹姆斯一世还是想尽快解决此事。法官不像下议院那样容易为偏见所左右。他们在任何情况下都靠手中的法典来说话。他们认为,既然詹姆斯一世登上了英格兰王位,苏格兰人也就自然成了英格兰人。于是,人们暂时不再谈论两个王国合并这一话题了。

    注解:

    [1] 乔治·阿伯特(1562——1633),英格兰教士,1611年至1633年任坎特伯雷大主教,信奉加尔文教,对包括清教徒在内的宗教极端人士采取宽容的态度。————译者注